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消费资讯 > 省市场监管局探索推动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全省同标”办理

省市场监管局探索推动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全省同标”办理

发布时间:2024-11-16 05:39:53作者:佚名 来源: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提升我省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规范化、便利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近日,省市场监管局结合实际,按照依法合规原则,探索制定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审查规范(2024版,试行)》(以下简称《审查规范》),全面统一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审查标准,为推动各类经营主体登记“全省同标”办理积累经验。

  《审查规范》紧紧围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业务实际,通过全面梳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明确了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全生命周期登记业务的办理条件、规范要求、审查要点等,工作人员对照《审查规范》即可依法合规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业务。

  《审查规范》有效落实我省关于深化经营主体开办“一件事一次办”“高效办成一件事”等工作部署,明确了各级登记机关要落实《青海省深化市场主体开办“一件事一次办”便利化改革实施方案》《青海省推动高效办成经营主体信息变更“一件事”实施方案》《提升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便利化水平三十条措施》等文件关于办理时限、免予收取材料的具体要求,便捷高效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业务。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审查规范》的执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分步有序制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等不同类别经营主体的登记审查规范,持续推动经营主体登记“全省同标”办理,服务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

  

  

  

  


原文链接:http://scjgj.qinghai.gov.cn/Article/FormDetailsSJJ?Article_ID=0572C2B5-6125-4205-99E2-80E4C3173375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资讯网 d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