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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好评、假流量等行为应当被遏制

发布时间:2024-11-16 06:39:27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眼下正值“双11”期间,大家的网购热情再度被点燃。但是,据媒体报道,作为消费者购物时的重要参考——“买家秀”,在一些店铺中却是被伪造出来的。网店支付佣金与刷手网站合作,刷手为商品写好评或者为网店刷单冲销量。网店商家以此获得了所谓的销量和好评,刷手得到了免费的商品,刷手网站从中抽取了丰厚的佣金。对于此类现象,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示,电商刷单好评、流量造假等不良风气应当被遏制。

  

  江苏省消保委表示,根据《网络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以虚构交易、删除不利评价等形式,为自己或他人提升商业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根据《电子商务法》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刷单好评、流量造假等相关行为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影响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江苏省消保委提醒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要增强辨别意识,将好评、差评与购买数量综合衡量对比,不迷信数据;尽量选择官方旗舰店购买,避免遇坑踩坑。同时,网上购物时如遇好评返红包、发空包等行为,不要助长刷单炒信的不良风气,拒绝商家的糖衣炮弹,向平台及时举报刷单炒信行为,齐心协力,规范网络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4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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