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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蜀山区“所所联动”消费调解经验做法获省级层面推广

发布时间:2024-11-30 05:44:01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1月25日,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学习推广淮南、滁州、桐城等5地消费维权和放心消费培育工作经验做法。合肥蜀山区《建立“所所联动”调解机制共绘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的“同心圆”》经验做法位列其中。

  近年来,随着消费结构不断升级、消费方式不断创新、新兴业态层出不穷,人民群众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期待。蜀山区市场监管局始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顺应人民期待,主动服务中心大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参与诉源治理,创新推行12315消费维权“所所联动”(市场监管所、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调解机制,深入推进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建设,共绘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同心圆”,实现消费维权“四个转变”。

  一是延伸服务触角,实现“多头多次”向“一站服务”转变。2023年,合肥市蜀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南七市场监管所率先试行“四所联动”化解消费纠纷,市场监管所牵头属地司法所、派出所和律师事务所共同参与消费纠纷调解,获市级层面推广。2024年,蜀山区在11个市场监管所全面推行“所所联动”调解机制,并挂牌成立12315 消费维权“所所联动”服务站,为辖区企业、群众精准提供“零距离”“点对点”和“一站式”消费调解服务。截至目前,“四所联动”共同化解重大消费纠纷23次,调解成功率100%,案均用时较以往缩短3天以上。

  二是建立调解机制,实现“单打独斗”向“抱团取暖”转变。“所所联动”调解机制重在处理涉及人数较多、投诉标的物价值较大的、法律条款界定不清及有疑难问题的消费纠纷,在基层建立起以市场监管所为圆心,司法所、派出所、律师事务所三方调解力量为补充的多元化消费纠纷调解组织体系。截至目前,先后组织71名“四所”人员、9家律师机构共同参与调解,有效发挥了多方力量,提高了调解效率,促进了纠纷在萌芽状态得以化解。

  三是整合部门资源,实现“被动调解”向“主动和解”转变。“所所联动”机制最大程度发挥了市场监管所在化解纠纷中的“主攻”作用、司法所的“前台”作用、派出所的“一线”作用和律师事务所的“专家”作用,推动消费纠纷化解向前端延伸。司法部门、专业律师可提前预判诉讼判决结果,公安部门可控制现场、防止暴力倾向,多部门资源得到有效整合,促进各部门之间优势互补,实现资源共用、权益共护、联动共治,提升了疑难纠纷调解效率。截至目前,蜀山区通过“所所联动”机制共调解疑难消费纠纷234件,成功率达97%,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46万余元。

  四是完善多元调解,实现“扬汤止沸”向“标本兼治”转变。“所所联动”调解机制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以群众视角来处理消费维权纠纷,将法治思维始终融入纠纷化解全过程,兼顾情、理、法,促进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律师调解相互衔接、良性互动,得到群众一致认可,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打下坚实基础。蜀山区自“所所联动”实施以来,引起各级媒体广泛关注,先后刊发案例做法共18篇,社会支持氛围愈加浓厚,收到消费者锦旗7面,有力提升消费维权意识和规范经营水平。

  


原文链接:https://amr.ah.gov.cn/xwdt/dszc/1497111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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