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选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选聘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2-26 23:51:53作者:佚名 来源: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完善和创新广西市场监管监督模式,进一步拓宽社会监督渠道,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促进社会监督共治,推进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的行政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质量,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执法监督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广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高等院校长期从事法律教学研究的专家学者,长期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律师,长期关心关注、宣传报道行政执法工作的新闻媒体工作者,具有一定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代表、个体工商户代表、行业协会代表等,人数不超过20人。

      二、选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未受过刑事处罚、行政处分、党纪处分,无其他严重不良信用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法律素养、较强的法治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支持法治政府和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对市场监管重要业务工作方面有较强的敏锐性,具备与履行行政执法社会监督职责相应的法律知识、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在本职领域有较高的专业素养、业务成就和荣誉成果。

      (三)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公德心、事业心和工作积极性,熟悉广西情况,有较强参与社会监督的自觉意识,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发现问题,擅长调查研究;

  (四)能够自觉维护社会监督员的形象,能够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年龄一般在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有开展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五)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主要职责

      (一)宣传市场监管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以及市场监管相关政策制度;

      (二)协助监督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行政,参与市场监管现场监督工作、协助开展调研工作;收集市场监管各相关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效能情况;促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紧密衔接;

      (三)密切联系群众,收集社会各界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反馈,推动改进工作;提出针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的监督建议,拓宽市场监管部门联系和服务基层及广大群众的有效途径;

      (四)参与市场监管相关的其他社会监督事务。

      四、履职要求

      (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记录、反映发现的市场监管领域存在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和有关情况。

      (二)不得利用监督之便干扰、妨碍市场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公务活动,不得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三)保守国家秘密、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其他依法受保护的信息。

      (四)积极参加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相关活动,履行相应工作职责,不得以广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的名义参加与履行该职责无关的社会活动。

      五、选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定向聘请等方式开展,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7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3.报名要求:

  (1)报名人员须认真阅读本通告,按要求填写《广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通告附件)。

      (2)报名人员需提供个人证件照片(一寸蓝底免冠)、身份证(正反两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或者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

      (3)报名人员可提供认为能证实其符合担任社会监督员条件的其他资料。

      上述材料可通过电子文档形式提供至电子邮箱gxamrfgc@163.com。如提交纸质材料,请双面打印填写报名表,相关材料邮寄至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1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法规处,联系电话:0771-5302876。报名人员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报名信息和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选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按照公平、公正原则,依据选聘的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工作能力、业务专长、法治素养等因素,择优确定拟聘人员。

      (三)公示公布

      拟聘人员将在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5天。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正式成为广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我局依法向社会公布。

      六、聘任期限

      广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聘期1年。期满后需要续聘的,重新按照要求和程序办理,原则上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到期未续聘的,自然解聘。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或从事与社会监督员身份不符的活动的,不予续聘或解除聘任。

      七、其他事项

      广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作为志愿监督,无工作报酬。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为社会监督员参与行政执法监督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保障,对社会监督员反映的相关意见建议进行整理和研究,及时协调推动解决问题,提升社会监督工作实效性。

        

      附件:广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7日

  

  

  文件下载:

  附件:广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报名表.wps


原文链接:http://scjdglj.gxzf.gov.cn/zwgk/tzgg/t1941903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资讯网 d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