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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12-27 02:04:41作者:佚名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元旦、春节将至,为保障大家身体健康,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冬季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一、增强食品安全意识。外出就餐时,选择有资质、信誉良好的餐厅,查看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网络订餐时,选择口碑好、配送规范的平台与商家,收到餐食后检查包装是否完好、食物有无变质。

  

  二、谨慎选购食材。选择合法经营的商超和农贸市场,购买时留意食品包装完整性、保质期及标签标识信息。挑选肉类时,要查看检验检疫证明;挑选蔬菜时,要挑选新鲜、无腐烂迹象的新鲜蔬菜。储存食物要按照包装说明的温度和条件保存,生熟食材需分开存放,避免交叉污染,再次食用前应彻底加热。

  三、防范亚硝酸盐风险。冬季是制作、食用腌制类食品的季节,腌制类食物在制作时,腌制发酵过程中会产生亚硝酸盐等有害物质。一次食用过多的腌制食品或食用腌制时间过短的食品,都可能引发亚硝酸盐中毒。

  

  

  四、食用火锅要安全。冬季来临,火锅成为广大消费者首选的餐饮方式之一。进食火锅时,要坚持生熟分离、防止交叉污染,各类食材要充分煮熟煮透后方可食用,慎用海鲜产品、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等食品,防止食物中毒的发生。使用碳火或煤气为燃料的,应注意场所通风,防止一氧化碳中毒,同时注意用火安全。

  

  

  

  

  

  五、预防诺如病毒传播。冬季是诺如病毒等肠道病毒、流感病毒、呼吸道传染病毒的高发季节。诺如病毒具有传播速度快、发病急的特点。预防诺如病毒的传播应注意保持食物和饮用水的清洁,餐前便后要仔细清洗双手,及时清洗饮食用具,生食的水果和蔬菜要彻底清洗,经常开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愿您度过一个温馨、祥和、快乐的节日,让美味与安全同行!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412/53b80633bc294094992ebebbb30dbae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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