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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检验检测行业规范整治提升专项执法典型案例(第五批)

发布时间:2024-12-27 00:32:59作者:佚名 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自开展检验检测行业规范整治提升专项行动以来,全区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严肃查处出具虚假、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等违法行为,查办一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违法案件,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4起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一、伊宁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伊犁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1月21日,伊宁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伊犁某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为机动车进行尾气检验时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属于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伊宁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予以处罚。

  二、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查处乌苏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案

  【案情简介】

  2024年6月6日,乌苏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乌苏市某机动车检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时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检验检测规程或者方法,属于出具不实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乌苏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予以处罚。

  三、奎屯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奎屯市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案情简介】

  2024年8月22日,奎屯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奎屯某汽车检测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出具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存在伪造授权签字人签名行为,属于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

  该公司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奎屯市市场监管局依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该公司予以处罚。

  


原文链接:http://scjgj.xinjiang.gov.cn/xjaic/tzgg/202412/143ef2712fac43fdb56f5dab1ae4106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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