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以虚假地址骗取登记!海南6家公司被罚款2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
发布时间:2024-12-27 03:08:24作者:佚名 来源: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新闻记者 徐明锋)12月17日,记者获悉,因在申请设立登记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经营主体登记,近期,海南凌鼎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展啸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鼎志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晟贸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源晟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臻宇浩晟科技有限公司分别被罚款20万元、吊销营业执照,并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调查结果指出,海南凌鼎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办理设立登记业务时使用虚假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2层北侧B925”作为住所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并且因此造成经营纠纷、投诉举报无法处理产生负面舆情的恶劣影响,情节严重。
海南展啸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办理设立登记业务时使用虚假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2层北侧B927”作为住所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并且因此造成经营纠纷、投诉举报无法处理产生负面舆情的恶劣影响,情节严重。
海南鼎志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办理设立登记业务时使用虚假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2层北侧B978”作为住所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并且因此造成经营纠纷、投诉举报无法处理产生负面舆情的恶劣影响,情节严重。
海南晟贸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办理设立登记业务时使用虚假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2层北侧B979”作为住所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并且因此造成经营纠纷、投诉举报无法处理产生负面舆情的恶劣影响,情节严重。
海南源晟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办理设立登记业务时使用虚假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2层北侧B980”作为住所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并且因此造成经营纠纷、投诉举报无法处理产生负面舆情的恶劣影响,情节严重。
海南臻宇浩晟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办理设立登记业务时使用虚假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大同路36号华能大厦12层北侧B984”作为住所取得经营主体登记,并且因此造成经营纠纷、投诉举报无法处理产生负面舆情的恶劣影响,情节严重。
据悉,针对海南凌鼎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展啸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鼎志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晟贸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源晟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臻宇浩晟科技有限公司存在在申请设立登记过程中提交虚假材料取得经营主体登记的违法行为,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于2024年12月5日依法对海南凌鼎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展啸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鼎志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晟贸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源晟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臻宇浩晟科技有限公司分别作出罚款20万元并吊销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此外,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于12月16日发布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告知书表示,该分局拟将海南凌鼎科技有限公司、海南展啸科技有限公司、海南鼎志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晟贸科技有限公司、海南源晟科技有限公司、海南臻宇浩晟科技有限公司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并实施相应管理措施,列入期限自列入之日起满三年。
原文链接:http://www.hn315.net.cn/newones.asp?id=14856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