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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进口冷链食品的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1-03-18 10:45:44作者:佚名 来源: 湖南省市场监管局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临近,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就消费者该如何购买和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向全省广大消费者温馨提示如下:

  一、选购正规的进口冷链食品。请广大消费者谨慎购买食用进口冷链食品,确实需要选购的,应到正规、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商超、市场的进口冷链食品专柜选购。选择进口冷链食品时,除关注中文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条件等食品标签内容外,应当主动用手机扫描商品上的“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查询供货商信息,以及《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货物报关单》《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不要采购没有明确来源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尽量避免海淘、代购境外国家和地区,特别是高风险地区的冷链食品。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正确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或用袋子反套住手挑选冷冻冰鲜食品,避免徒手直接接触食品表面。鼓励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方式和无接触式配送。购物后,首先对外包装表面进行消毒,随后进行手部清洁与消毒。洗手前,双手不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二、科学做好清洗加工。厨房要保持通风和清洁,接触进口冷链食品前后要洗手消毒;做到生熟分开,处理冷链食品所用的容器(盆)、刀具和砧板等器具应单独放置,要及时清洗消毒,避免与处理直接入口食物的器具混用,避免交叉污染;加工完成后对厨房台面炊具进行清洁和消毒,注意避免使用醇类消毒剂以免引起火灾。

  三、尽量烧熟烹调食用。烹调食用进口冷链食品时,应烧熟煮透,尽量避免生吃、半生吃、酒泡、醋泡或盐腌后直接食用海鲜。两人及以上共同就餐时,应使用公筷、公勺,减少交叉感染。未食用完(已经烹调熟)的食品,应在安全的温度(8℃以下,60℃以上)下保存,再次食用前一定要充分加热,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

  四、发现违法,积极举报。发现销售进口冷链食品无《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进口货物报关单》《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以及证明不全的,进口冷链食品和国产冷链食品混存混放的,不设置进口冷链食品销售专柜、专人销售的,不在专柜张贴“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二维码”的,请及时拨打12315热线或登陆12315平台举报,共同维护安全的食品消费环境。

  

  


原文链接:http://amr.hunan.gov.cn/amr/xxx/zyxxx/202103/t20210312_148124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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