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法纪通报 >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关于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8期)

发布时间:2021-03-18 09:58:38作者:佚名 来源: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近期,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组织抽检5类食品共141批次样品,检测项目见附件。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的141批次样品中,合格样品136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为5批次食用农产品,其购进日期等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吉林市东市经济示范区二峰水产店销售的母虾爬子(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二)吉林市东市经济示范区二峰水产店销售的公虾爬子(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吉林市东市经济示范区二峰水产店销售的虾爬子(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吉林市东市经济示范区大峰水产店销售的母虾爬子(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五)吉林市东市经济示范区大峰水产店销售的公虾爬子(散装称重),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吉林省安信食品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吉林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热线投诉举报。

 

 

                                               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                    

                            2021年2月22日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第8期).docx附件2: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第8期).docx附件3:食品抽检不合格-20210222.xls附件4:食品抽检合格-20210222.xls
原文链接:http://scjg.jl.gov.cn/jianguan/spcj/202102/t20210222_7945577.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资讯网 d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