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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消保委测评60款消毒产品

发布时间:2021-03-18 14:19:35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消费者协会

    中国消费者报报道(李天颖 记者刘浩)新冠肺炎疫情以来,大家更重视个人卫生防护,与之相关的抗(抑)菌洗手液、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等消毒产品的需求激增。近日,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对市场上销售的60款抗(抑)菌洗手液、免洗洗手液、消毒湿巾等样品进行了比较试验。结果显示,全部样品风险物质均符合国家规定的限量要求,部分表现优秀。三类样品的杀菌抑菌效果存在差异,11款样品杀菌、抑菌效果表现优秀。同时还发现,4款样品实测乙醇含量与其包装明示不符。

  滴露等11款样品

  杀菌抑菌效果表现优秀

  本次比较试验主要针对具有抑菌、杀菌作用的洗手液,购买了40款样品。其中抗(抑)菌洗手液、免洗洗手液各20件。产品宣称上,20款抗(抑)菌洗手液样品和19款免洗洗手液样品在产品包装上均有“抑菌、杀菌、抗菌”等字样,其中9款抗(抑)菌洗手液和5款免洗洗手液样品标明抑菌率。本次比较试验所购买的20款湿巾,主要是用于皮肤的清洁、消毒、杀菌。20件样品的产品包装上均有“抑菌、杀菌、抗菌”等字样,其中1件标明抑菌率。

  上海市消保委指出,通过对风险物质进行分析,甲醛是日化行业普遍使用的防腐剂,包括洗手液在内的许多洗涤产品都可能含有甲醛,二噁烷是洗手液在制作过程中的产物,荧光性物质可提高湿巾的白度,被用作增白剂。如果这三种物质过量,会影响身体健康。因此,我国现行标准对这三种物质有限量要求。

  检测结果显示,全部样品均符合国家规定的限量要求,其中8款抗(抑)菌洗手液样品和19款免洗洗手液样品未检出甲醛、二噁烷,20款消毒湿巾均未检出可迁移性荧光增白剂,表现更好。

  从杀菌抑菌效果来看,本次比较试验按照相关标准,针对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五种致病菌代表菌种,包括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孢和铜绿假单胞菌,检测了60款样品在5秒、30秒、1分钟等7个时间点对这五种致病菌的杀菌效果以及样品通过不同的作用时间对大肠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白色念珠菌的抑菌率。

  消毒产品的原料配方不同,杀菌抑菌效果也会有不同。检测结果显示,杀菌性能上,60款样品均能杀灭规定的菌落数量,但杀菌速度差异明显。其中12款样品杀菌最快,能在5秒内迅速杀菌,15款样品和26款样品分别在1分钟和3分钟以内杀菌,7款免洗洗手液样品杀菌略慢,用时超过了3分钟。抑菌性能上,60款样品均有抑菌作用,其中36款样品抑菌作用更强,抑菌率在99%以上,13款样品抑菌作用较强,抑菌率在90至99%之间,11款样品抑菌作用略弱,抑菌率为50至90%之间。

  综合来看,60款样品中,标称商标为淘宝心选、滴露、爱倍、青蛙王子等11款样品杀菌、抑菌效果均表现优秀,且未有风险物质检出。

  风险物质、杀菌抑菌均表现较好的样品

  汉施等4款样品

  实测乙醇含量与产品明示不符

  为花卉诗即魅、汉施、维特丝VETES、喜手4款样品实测乙醇含量与产品明示不符。

  消费者在选购消毒产品时更看重杀菌抑菌功能, 目前很多产品会在包装上明示酒精含量,如“75%酒精”。本次比较试验结果发现,标称商标为花卉诗即魅、汉施、维特丝VETES、喜手等4款样品实测乙醇含量与产品明示不符。

  实测乙醇含量与明示不符的样品

  消费提示

  洗手液带“卫消证字”才能消毒

  上海市消保委提醒消费者,消费者在购买时要分清两种洗手液的类别。带有“卫消证字”的洗手液属于消毒产品范畴,而带有“妆”字的洗手液属于普通化妆品范畴。以洗手液为例,消字产品主要功能可含杀菌、抑菌等,妆字产品则以清洁为主。

  在使用抗(抑)菌洗手液时,切忌为节省成本稀释洗手液,这样无论是杀菌能力还是清洁能力都会大打折扣。

  免洗洗手液建议消费者仅在缺乏用水条件的时候使用,不要将其作为常规的手部清洁手段。在使用这类含酒精的免洗洗手液之后,不要立即靠近明火,避免发生意外。

  此外,不建议用消毒湿巾擦拭脸部,尤其不要直接擦拭眼睛、中耳及粘膜处。如使用后出现红肿、发痒、疼痛等刺激反应时,应立即停止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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