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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望“报复性消费”不如创造消费条件

发布时间:2021-03-18 15:45:38作者:佚名 来源: 广东消费网

  近日,随着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好转,复工复产的稳步推进,迎来了一个消费的“小阳春”。餐馆、景区、茶楼,以及商场、超市、健身馆,都出现了“报复性消费”。这对提振消费信心,拉动经济,无疑是利好消息。

   

  但据媒体开展的调查,多数网友选择了“不会报复性消费”。显然在“报复性消费”上,跟风的盲目者减少,理性消费者增多。甚至一些原来大手大脚花钱的年轻消费者也开始重新思考自己的理财观和消费观,悄然转变了生活方式,从“月光族”转向“储蓄族”。

   

  究其原因,一则受疫情影响,部分行业不景气,从业者收入下降,影响了消费能力;二则疫情期间的“宅家封控”也让不少年轻消费者警醒,希望通过储蓄增强自己抵御风险的能力。此外,尚不理想的消费环境也不利于消费者大胆消费。据中消协不久前发布的 《“凝聚你我力量”消费维权认知及行为调查报告》显示,只有约六成受访者对当前消费环境表示放心,近三成受访者与经营者产生过消费纠纷。九成受访者遇到消费纠纷会采取维权行动,但仅三成受访者对维权结果表示满意。

   

  所谓“报复性消费”是指短期集中释放受到压制的消费的行为,而要维持消费旺盛,更需要长期稳定的消费能力。消费需要刺激,短期释放仅是表象,中长期消费还要靠稳定的就业、不断增长的收入以及良好的消费环境来支撑。

   

  消费首先要“量入为出”,因此,提高居民的可支配收入,才是恢复消费信心,提升消费需求的根本。只有藏富于民,才能做到持久稳定消费。只有改善消费环境,才能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所以,指望“报复性消费”不如创造消费条件,如加快复产复工进程,在提高劳动者就业和收入上再发力,人们才能有更多的可支配收入,有更强的消费能力;打击不法商家,让消费者维权更便利,改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大胆放心地消费。(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原文链接:http://www.gdcc315.cn/show-25-5281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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