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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营维护与管理标准》等2项地方标准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27 01:38:42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皖市监发〔2019〕32号)要求,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归口制订的《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营维护与管理标准》、《长大桥梁养护指南 第3部分 定期检查验收标准》2项地方标准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相关内容,根据《地方标准管理办法》(2020年国家市监总局令第26号)要求,现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官网http://amr.ah.gov.cn公示,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1年4月26日前将《征求意见反馈表》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安徽省交通运输厅。

  1.电子信箱:1044025271@qq.com

  2.通信地址:安徽省交通运输厅(合肥市高铁路98号),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营维护与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或“长大桥梁养护指南 第3部分 定期检查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字样。

  联系人:骆燕,联系方式:0551-63756864

  附件1.《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营维护与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2.《桥梁健康监测系统运营维护与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3.《长大桥梁养护指南 第3部分 定期检查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4.《长大桥梁养护指南 第3部分 定期检查验收标准(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附件5.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

  

                                                                   2021年3月26日

  

  附件1:平板显示用剥离液循环再生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平板显示用剥离液循环再生技术要求(编制说明).doc

  附件3:平板显示用稀释剂循环再生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4:平板显示用稀释剂循环再生技术要求(编制说明).doc

  附件5: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平板显示用剥离液循环再生技术要求).doc

  附件6:标准征求意见反馈表(平板显示用稀释剂循环再生技术要求).doc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gsgg/14567622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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