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案例回放 > 自动售货机售卖过期饮料 消费者获赔千元

自动售货机售卖过期饮料 消费者获赔千元

发布时间:2021-03-31 01:38:42作者:佚名 来源: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自动售货机因购买方便、管理简单、销售成本低廉等优势越来越受到商家和消费者的青睐,但因自助售卖引发的消费纠纷也随之增多。这些自动售卖设备因未能高度智能,仍存在无法提供消费凭证,不能做到检索产品是否处于保质期内、是否还有库存等问题。近日,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就处理了多起自助售卖机消费纠纷。

   

  日前,林先生在海沧区一旅游景点的自助售卖机购买了1瓶惠尔康饮料,瓶身上的生产日期为2020年2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现已过期。林先生只看到机身上的公司名称及编号,并未找到联系电话。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接到林先生的投诉后,联系了机身上的公司负责人,确认机身上确实没有联系方式。执法人员检查了机身内的产品,并未发现有过期的食品。经过电话调解,被诉方表示愿意赔偿1000元给林先生,林先生表示满意。

   

  无独有偶,丁女士在海沧自贸区内的一台自动售卖现制饮品机上购买了1杯港式原味奶茶,价格8.99元,付款后机器却只出热白开水,并不是奶茶。丁女士仔细看了机器四周,找到机主的联系方式,但拨打上面的联系电话一直无人接听。无奈之下,丁女士拨打12315投诉。经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了解,该自动售卖现制饮品机内的奶茶粉使用完了才导致只出热白开,被诉方表示平常后台有工作人员时时进行监测,但人工监测有时会出现缺失。经双方协商,被诉方给予退款。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表示,为了保证辖区内自动售货机销售的食品安全,从2月中旬起,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食品自动售货行为进行了全面摸排,对辖区内食品自动售货机进行登记造册,要求自动售货设备经营者必须在显著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联系电话、设备布点编码等信息;要求经营者做好设备维护,避免因设备故障引发不必要的纠纷。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目前市面上自助售货机大部分无法提供消费凭证,消费者在消费时,尽量选择电子支付,在交易过程中出现问题,及时维权。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9-20897-1.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资讯网 d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