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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新区消协、建交局联合约谈房地产企业维护消费者权益

发布时间:2021-05-21 04:26:33作者:佚名 来源: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近日,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联合约谈新区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帮助一位外地消费者成功调处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多万元。

日前,家住甘肃省庆阳市的牛先生(化名)向兰州新区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诉状。2019年10月25日,其在兰州新区某房产公司营销中心置业顾问的推荐下,购买了一套位于该公司C地块2栋1单元3202室(总层高34层)面积为95.41平方米的商品房,并交纳10.4259万元的首付款。2019年12月,该公司置业顾问打电话告知牛先生,因项目设计变更,总层高由34层变为32层,导致其购买的房屋变为顶层,不符合购房合同要求。经双方多次协商,该公司同意退房并退款,但一直拖延不予办理,因此产生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牛先生将该公司诉至兰州新区人民法院。

兰州新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将该案委派至新区消费者协会进行诉前调解。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接到案件后,立即联系了房地产开发商和牛先生,详细了解具体情况。

案件调解过程中,调解人员发现该公司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投诉多且退款时间长。为切实解决好群众的诉求,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积极与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沟通对接,联合约谈该房地产公司。

经约谈并耐心组织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房地产公司及时全额退还了牛先生所交的购房定金及首付款10.4259万元。牛先生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并主动到新区人民法院撤回了对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诉讼申请。

截至目前,兰州新区消费者协会、新区城乡建设和交通管理局联合约谈房地产公司2次,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17件,挽回经济损失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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