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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22期)
发布时间:2021-06-17 13:14:03作者:佚名 来源: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糕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饮料等5类食品30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2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淮南、六安、滁州、宣城、广德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一)标称安徽云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烧酱油(烹调酱油),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合肥市瑶海区鸿飞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滁州超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鸡味鲜精,谷氨酸钠、呈味核苷酸二钠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三)宣城宁国市乐亿万千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广德市宏康食品厂生产的花生糖,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标称淮南市芦村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西瓜酱,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糖精钠(以糖精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二)标称淮南市芦村湾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秘制酱豆,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德诺产品检测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2.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糕点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4.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糕点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8.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xwdt/gsgg/1458486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