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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45期)
发布时间:2021-07-03 02:38:48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853批次,涉及食用农产品、肉制品、调味品等25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4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兽药残留超标、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七台河市茄子河区胜利生鲜超市销售的泥鳅鱼(购进日期:2021年4月13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双鸭山市垦区红兴隆八五三农场乐都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小清河雁乡酱醋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河陈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2020年12月8日),不挥发酸(以乳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小清河雁乡酱醋有限公司提出复检申请,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维持初检结论。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大庆市让胡路区兴惠优选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大庆市龙凤区茂丰肉灌制品加工厂生产的松花鸡腿(生产日期:2021年4月15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东宁市北方超市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老坛子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小酒坛酒38%vol(生产日期:2016年6月20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五、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齐齐哈尔市甘南县吉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纯粮原浆酒44%Vol(生产日期:2021年3月19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affairshow.html?id=871&tid=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