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维权常识 > 消费提醒:谨防美瞳变毁瞳,购买需看资质

消费提醒:谨防美瞳变毁瞳,购买需看资质

发布时间:2021-08-12 18:29:35作者:佚名 来源: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美瞳虽美,但消费者在购买时需要注意风险。据记者了解,美瞳直接接触角膜,属于风险类别较高的第三类医疗器械,上市前需要通过安全性、有效性的评价,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后方可生产、销售和使用。生产此类产品的厂家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经营此类产品的商家需要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随着美瞳在市场上走俏,不少地方市场监管局也曾对消费者发出提醒。今年6月25日,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发出消费提醒:消费者如果购买或者佩戴不慎,很可能导致美瞳变毁瞳。美瞳应在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资格的经营企业购买,网络购买也应该查看经营者资质,并确认所购产品已经获得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美瞳的产品外包装均应具有中文标签,切勿贪图价格便宜从非正规商家或者网络商铺上购买未经注册的产品。

   

  同样,广东省第二中医院眼科主任、广东省眼健康协会会长岳丽菁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美瞳是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不建议消费者随意购买。建议去大的有质量保障的机构购买,同时要注意查看商家和产品的合格资质。同时,岳丽菁指出,尽管美瞳佩戴后没有感觉不舒服,也不代表镜片对眼睛不会造成伤害,消费者需要提高警惕。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37-22126-1.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资讯网 d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