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热点关注 >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举行《民法典》合同编专题讲座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举行《民法典》合同编专题讲座

发布时间:2021-09-13 23:44:47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法典的重要论述精神,准确理解并掌握民法典合同编的核心要义,进一步提升合同法律意识,有效防范法律风险,按照我局年度法治培训安排,9月1日下午,自治区市场监管局邀请北京德和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律师、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副教授韩娟做了《民法典》合同编专题讲座。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局主要负责人和法规处全体人员及公职律师参加了此次合同专题讲座。

  韩娟律师重点对《民法典》中的合同编进行了实务培训,包括合同的基本知识以及实务操作和风险防范,多方面、多角度、深层次地对合同的订立、履行、违约等内容进行了认真解读,同时结合具体案例,重点讲述了风险防控内容,特别就反复出现、易被忽略的风险点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指导。

  市场监管部门作为政府部门,既是行政执法主体,同时在参与签订、履行合同等民事活动时又是民事主体,注重防范法律风险,需要规范签订、模范履行合同。一是在签订合同前,做到“两个深度了解 ”:对合同对方代理人的身份、代理权限、代理期限做深度了解;对合同对方的资质、信用状况、履约能力做深度了解。二是在签订合同时,做到“两个表述清楚明确 ”:对合同的目的、标的物(服务、技术)表述清楚明确;对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表述清楚明确。三是在合同出现违约情形、不能履行时,做到“两个担当”:当违约属于对方责任时,依法要求对方承担法律责任;当违约属于我方责任时,要勇于担当、积极履行义务。通过依法签订、履行合同,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诚信政府、守约政府建设。

  

  

  


原文链接:http://amr.nmg.gov.cn/zw/zyxw/202109/t20210913_237598.html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资讯网 d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