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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3期)
发布时间:2021-09-27 15:08:12作者:佚名 来源: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01批次,涉及糕点、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8类食品。其中合格样品592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不达标、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兽药残留超标。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安达市福七百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达仕食品厂生产的达事冰豆糕(生产日期:2021年4月18日),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
(二)齐齐哈尔鑫圣和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哈尔滨风味红肠(生产日期:2021年7月19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双鸭山市四方台区天天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天津市乐民糕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生产日期:2021年3月14日),菌落总数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牡丹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黑芝麻(生产日期:2021年3月4日),酸价(以脂肪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问题
(一)哈尔滨市道外区润乡食品商店销售的标称东宁山友食用菌科技研发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黑木耳(生产日期:2021年2月1日)、孜然黑木耳(生产日期:2021年4月23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测值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东宁山友食用菌科技研发有限公司对该2批次样品提出复检申请,五香黑木耳经农业农村部谷物及制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哈尔滨)复检,孜然黑木耳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均维持初检结论。
(二)齐齐哈尔市克山县麦兜包子铺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7月2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哈尔滨市方正县瑞哲麻花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1年8月10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四、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大庆市萨尔图区李刚综合商店销售的鲫鱼(购进日期:2021年6月10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及时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affairshow.html?id=912&tid=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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