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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集消费咨询专家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11-03 10:58:50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315消费维权网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关于公开征集消费咨询专家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消费领域专家的专业技术与能力,进一步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动我省消费维权事业发展,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省消委)根据《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咨询专家工作规则》,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公开征集消费咨询专家。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家条件
(一) 热心消费维权公益事业,乐于为消费者及消委组织提供咨询服务,具有奉献精神并有时间和精力从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 所从事专业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精通商品或服务专业知识并具有专业实践经验。
(三) 自愿参加消费维权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科学、客观、公正的原则,不谋私利。
二、专家权利
(一) 有权向省消委反映商品和服务消费中存在的问题,并对消费维权工作提出建议、意见。
(二) 免费参阅省消委提供的报刊信息。
(三) 受省消委委托可代表消委组织发表专业的意见或建议。
(四) 有权提出解除专家身份的申请。
三、专家义务
(一) 参与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活动,参加消委组织的消费调查(体察)、商品比较试验、消费者评议、消费纠纷调解等活动,向消委组织反映情况,为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制定、修订和完善进行研讨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 接受省消委委托,对消费热点、维权难点、重大维权案件等进行调查、研讨,提出咨询意见。
(三) 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特长,为各级消委组织提供咨询服务。
(四) 遵守法律法规,自觉维护消委组织的声誉。
(五) 不得擅自发表有违消委组织工作宗旨的言论;不得以省消委所聘职务牟取个人私利。
(六) 协助完成其他工作。
四、专家任期
根据《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咨询专家工作规则》,消费咨询专家任期为两年。
五、工作保障
由省消委组织开展的消费咨询专家活动,相关经费由省消委提供。
六、报名方式
申请人请登录四川省消委网站(http://www.sc315.com.cn/),认真阅读《公告》及有关说明,了解《四川省消委消费咨询专家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文件,如实、准确填写《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消费咨询专家报名表》,并于2021年11月15 日前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寄送至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秘书处投诉咨询部(地址:成都市玉沙路118号四川省工商大厦2号办公楼4004室,邮编:610017)或将扫描件发送至5815016@qq.com邮箱。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方式:牟老师028-86753315 13666282922
报名表请点击:附件下载
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2021年11月3日
原文链接:https://www.sc315.com.cn/new_show.aspx?id=75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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