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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儿童化妆品请认准“小金盾”

发布时间:2021-12-10 23:42:33作者:佚名 来源: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公告,公布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用于标注在儿童化妆品销售包装展示面。

   

  儿童化妆品标志“小金盾”整体采用金色、盾牌造型。金色体现了儿童健康活泼、乐观阳光、积极向上的状态;盾牌体现了对儿童的守护与关爱,对违法违规产品的抵制;盾牌中心是儿童张开双手的形象设计,强调守护儿童健康成长的坚定决心。标志意在表达包括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内的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不断提升儿童化妆品的质量安全,为婴幼儿和儿童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守护与关爱儿童健康成长。

   

  公告要求,儿童化妆品标志应当按照国家药监局规定的图案,等比例标注在销售包装容易被观察到的展示面的左上方,清晰易识别。同时,公告明确了标志标注具体位置,提供了推荐配色信息。儿童化妆品企业可根据实际包装情况,对颜色进行微调。

   

  根据国家药监局10月8日发布的公告,自2022年5月1日起,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须标注儿童化妆品标志;此前申请注册或者进行备案的儿童化妆品,未按照规定进行标签标识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当在2023年5月1日前完成产品标签更新。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37-2306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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