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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市消委、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双十一”理性消费 谨防套路

发布时间:2022-12-11 11:03:56作者:佚名 来源: 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目前“双十一”购物狂欢火热进行中,鄂州市消费者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谨防套路。在网购过程中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先行与经营者或交易平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关注“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鄂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登陆“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进行投诉,也可以拨打12315、12345电话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注意账户安全,防范交易风险。消费者应选择正规网购平台,优选资质齐全、信誉良好的商家。不要轻易登录陌生网站,点击不明链接,不要随意透露身份信息、银行账号、密码、验证码等;尽量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不要与卖家私下约定交易方式。收到快递后,包裹上的个人相关信息,要遮盖、涂抹处理后再行丢弃,以防个人信息泄露,防范不法分子冒充电商客服人员进行电信诈骗。

  二、合理规划,理性消费。“双11”期间,线上线下促销活动众多,建议消费者根据家庭或个人实际需求,事先列好购物清单,按需补货,适量囤货,注意关注商品使用期限,切忌盲目购买不必要的商品,杜绝冲动消费防止很多囤货还未拆封就已经过期,既给自身财产造成损失,也是对有限社会资源的浪费。

  三、提前评估,知晓规则。关注相关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变动及促销规则,切勿因贪图优惠而冲动消费。不同阶段优惠价格存在差异,且促销规则复杂,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之前要多比较,仔细阅读促销规则,注意区分到手价、尾款价以及预售价等计价方式,明确红包、满减、优惠券的使用期限和范围,以免陷入价格陷阱。

  四、疫情防控,及时消杀。目前疫情防控依然严峻,快递商品来自全国各地,建议消费者事先了解快递发货地点,签收包裹前,加强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保持安全距离,尽量做到无接触收取快递,对快递外包装和商品进行消杀,外包装不入家门,及时洗手减少感染风险。

  五、保存证据,及时维权。《消法》对网络购物规定了七日内无理由退货(除了法律规定不能适用的除外),因此消费者在收到商品后应立即进行查看、核对商品,一旦发现商品有问题尽快与商家联系,线上购物应保存好购买记录、商家促销活动页面以及与商家的聊天记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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