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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举行《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3-05-14 03:23:46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了充分听取民意、汇集民智,有效提高立法质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就《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举行立法听证会,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暂定于2023年5月24日(星期三)上午9:00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成都市成华区东风路二段北二巷4号)举行。

  二、听证的主要内容

  (一)《条例》对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者和从事批发业务的经营者销售凭证管理的规定是否适当、可行(第二十条);

  (二)对重点追溯品种要求是否适当、可行(第八十四条);

  (三)对《条例》其他内容的意见。

  三、报名条件、时间和方式

  (一)报名条件

  1.我省年满十八周岁享受政治权利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在我省登记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

  2.具有社会责任感,能就听证事项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

  3.能按时全程参加听证会,遵守会场纪律。

  (二)报名时间和方式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5月18日18:00止,凡有意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均可以通过信函或者电子邮件等方式报名。报名人应当填写《立法听证会申请表》(见附件2),其中,报名人为单位的,应当在《立法听证会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公章。

  1.采用信函方式,请寄至:成都市青羊区玉沙路118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经营安全监督管理处,邮编:610051,联系电话:028—86618631。

  2.采用电子邮件方式,请发送至:scspjy@163.com。

  四、听证参加人名额及确定方式

  本次听证会拟确定参加人数为21人,其中,听证代表17人,旁听人员4人。按照广泛性和代表性相结合的原则,参考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听证会参加人员。报名人数不足时,听证会举办单位可以根据听证事项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参加听证会。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听证参加人所在单位,应当支持其按时参加听证会;

  (三)涉及听证会的其他事项,待听证参加人员确定后,以适当方式另行通知。

  附件:1.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2.立法听证会报名表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cjgj.sc.gov.cn/scjgj/c104492/2023/5/10/7b4be8943552482695be62e1b053e7ca.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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