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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23-05-17 23:19:04作者:佚名 来源: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维护首都市场秩序稳定,北京市市场监管部门紧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开展2023年度安全生产执法专项“筑安”行动,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执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效能,依法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现公布一批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1.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天宇恒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电梯案

  2023年1月30日,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天宇恒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定期检验的电梯的行为,作出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用的6台电梯未经定期检验,且现场无法提供电梯定期检验合格报告。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2.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虎坊路分部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燃气灶具产品案

  2023年4月7日,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市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虎坊路分部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燃气灶具产品的行为,作出没收燃气灶具27台并处罚款27608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库房内待售的27台家用燃气灶具包装箱上标称的标准为已废止的GB16410-2007强制性国家标准,不符合现行《家用燃气灶具》GB16410-2020强制性国家标准。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3.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哲库商业有限公司违反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案

  2023年3月31日,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哲库商业有限公司违反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属于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或者地下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上的商业零售经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例会制度、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应急双语广播不能覆盖全部营业区域,无购物出口宽度不符合规定要求。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十条、十一条、二十一条、三十二条的规定。通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北京市商业零售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4.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龙锦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案

  2023年1月31日,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龙锦兴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的行为,作出没收电动自行车2辆、违法所得398元并处罚款13354元的行政处罚。

  当事人销售的2种型号雅迪商标电动自行车经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锂离子电池管理系统(BMS)不符合T/BBIA4-2022《电动自行车锂离子动力电池组技术规范》标准。依据《2022年北京市非机动车(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上述电动自行车经检验结果不合格。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房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5.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北京赛奥讯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案

  2023年3月1日,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北京赛奥讯电梯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维护保养电梯的行为,作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柏林山水物业在用的4部电梯存在电梯井道内导靴油杯油量不足和油杯无油情况,不符合《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相关要求。以上电梯均由当事人负责维护保养。

  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密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作出上述行政处罚。

  (供稿:市场监管执法总队)

  


原文链接:http://scjgj.beijing.gov.cn/zwxx/scjgdt/202305/t20230517_31059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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