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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建立“四统一”“三专”家庭过期 药品回收工作机制

发布时间:2023-07-09 21:29:34作者:佚名 来源: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晋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批示指示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在全市持续开展了“我为群众办实事”家庭过期药品集中回收处理活动,建立了“四统一”、“三专”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机制,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四统一”即统一标识,就是制作统一的定点回收药店标识牌匾和回收箱,便于群众识别;统一登记,就是印制标准统一的回收药品登记簿,对需登记的回收药品信息进行统一登记;统一回收,就是确定一家具备仓储功能的药品批发企业每半年进行一次回收,对回收的过期药品进行集中仓储;统一处置,就是对药品批发企业从定点回收药店统一收集的过期药品,每年由具备危废处理资质的定点企业进行集中统一销毁。“三专”管理即专人负责,就是每家定点回收药店的质量负责人为回收药品的负责人,负责回收药品的登记、储存、规范处置工作;专册登记,就是回收药品必须在统一的回收册中进行登记;专区存放,就是对于回收过期药品属于不合格药品,要定期对回收箱中的过期药品进行清理,放入有明显标识的专用回收箱中,放置在药店不合格品区进行存放。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过期药品定点回收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仓储定点药品批发企业进行延伸检查,确保集中回收待处理过期药品账物相符,安全集中管理。

  目前,全市100家家庭过期药品定点回收药店,每月26日或不定时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大力宣传过期药品危害,倡导公众按需购药,定期整理家庭小药箱,及时将过期药品就近放置到回收定点药店,减少环境污染。上半年,共回收各类家庭过期药品12850盒,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文链接:http://scjgj.shanxi.gov.cn/xwzx/jczc/202307/t20230705_887328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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