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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发布:多部门联合对城区营利性医疗美容机构“体检”
发布时间:2023-08-07 02:28:53作者:佚名 来源: 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7月21日至25日,宜昌市消委会同市区两级市场监管、卫健部门对城区营利性医疗美容机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规行为开展了专项治理工作。
此次专项治理工作按照突击检查、不打招呼、不发通知的方式,分为两个检查组同步开展,共对城区29家医疗美容机构实行了全覆盖式实地检查,其中,除1家停业装修、5家关门停业外,共有23家医疗美容机构正常营业。在现场检查中,检查组按照行动方案和《宜昌市医疗美容机构侵权行为多部门联合治理现场评价表》的要求,从机构证照及医护人员职业资格公示、功能区域划分及就医环境、安全警示及便民个性化服务、合同规范管理、收费标准公示、投诉纠纷和解机制及处置效能、预付式消费风险防范等七大评价指标,对各医疗美容机构在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示范合同文本使用、广告宣传、价格公示、医疗文书管理及执业操作等方面的落实情况进行了全方位“体检”,并以星级评定的方式进行了量化评价。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城区营利性医疗美容机构整体情况良好,但少数机构也存在证照公示不规范、服务项目和价格公示不显著、医疗文书管理不规范及卫生间区域安全警示标识不完善、未使用《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问题或不足。检查组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要求和建议。
此次专项治理中,共收集到具备格式合同特征的11份合同、65份知情同意书。近期,市消委将对收集到的格式合同文本进行梳理,邀请专业人士对不公平格式合同条款线索进行集中点评并向社会公示。市消委后续将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宣传推广使用,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我市医疗美容服务业质量和消费环境不断提升。
宜昌市消委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医美机构时,切勿仅做价格比较,建议:一是交易前先辨明该机构是否具备医美资质,二是可优先选择使用《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机构,以获得更充足的服务后保障。如遇消费侵权或非法开展医美经营活动的,可拨打12345市民便民服务热线进行投诉或举报。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sxzc/20230731/3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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