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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游县消保委发布防晒化妆品消费警示

发布时间:2023-08-18 01:43:05作者:佚名 来源: 浙江消费维权网

  随着夏天到来,紫外线逐渐变强,很多人都知道防晒化妆品的重要性,不涂防晒不出门。但是,有不少人涂了防晒产品,一个夏天过去了,皮肤还是会晒黑甚至晒伤。在此提示广大消费者,在选择和使用防晒类化妆品时要注意:

  如何选择防晒化妆品?

  一、选购防晒化妆品时,首先看的是外观。其标签上是否标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号,没有该证号的产品为不合法产品。另外还要看包装是否密封完好、是否有中文标签(进口化妆品也要有中文标签)、标识是否清晰,以及保质期是否过期等问题。

  二、建议消费者选择既能防护UVB又能防护UVA的防晒化妆品,产品标签标识要有SPF值(防晒系数)和PA等级( UVA防护等级)防晒的产品。一般情况下,SPF值和PA防护等级越高,防晒效果越好,但指数高的防晒产品会加重肌肤负担,容易引起毛孔堵塞或者皮肤过敏。

  如何使用防晒化妆品?

  使用防晒化妆品时要注意涂抹用量。防晒产品标识的SPF值和PA等级是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用量达到2mg/cm²,才能起到防晒产品标签标注的保护作用。一般的防晒化妆品需要取约一元硬币大小的量才能满足要求,如果防晒产品质地比较稀薄,使用量要相对更多。除了面部,其他裸露部位如脖子、耳朵、胳膊、小腿等最好也要涂抹防晒化妆品。还要注意的是,即使涂抹了防晒化妆品,也不要过度暴晒。脱离紫外线照射的环境后,应尽快把防晒产品清洗干净。轻薄、不防水的产品可以用洗面奶清洗;但如果是防水防汗型的产品,就需要用清洁力更强的卸妆产品进行清洁。

  温馨提示:消费者在使用防晒化妆品前,要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一旦出现不良反应等情况,或怀疑购买的防晒化妆品有质量问题,可以拨打12315热线或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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