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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发布:“三节”消费提示暨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3-09-17 21:08:37作者:佚名 来源: 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爱过节的宝子们有福啦!“第十四届中国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中秋节”“国庆节”三节即将接力而至,不少市民已经开始规划出游、娱乐购物、选购月饼、亲友聚会……为了让大家规避消费风险,维护合法权益,有一个良好的假期体验,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消费时牢记三个关键词:安全、健康、文明。
一、关于旅游出行
跟团出游时,消费者应选择资质齐全、口碑好、评价分数高的旅行社,选择品质高的旅游路线,不要随意在微信群等非官方渠道参团,警惕误陷“零团费”“超低价”等消费圈套。签订旅游合同前,仔细查看合同内容,对景点、酒店、行程等安排逐一核对,避免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选择自驾游的消费者要做好出行攻略,合理安排路程,提前做好车况检查养护,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杜绝疲劳驾驶。新能源汽车出行,车辆充电时要选择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充电桩,远离易燃易爆物,避免安全隐患,并提前了解沿路的充电设施以及预计高峰充电紧张备选方案,避免陷入道路拥堵充电难的窘境。自行游玩时,应提前了解景区的相关规定,是否存在预约、限流及其他特殊规定,确保出行顺利,游玩开心。切忌到未开发的景区猎奇、冒险。
二、关于月饼等食品选购
消费者尽量通过证照齐全、诚信规范的商场、超市或官方网购平台选购时令月饼,购买时或收货后要注意查看外包装是否完好无损,是否有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许可证编号、执行标准等信息,以及厂名厂址、配方或主要成分。不迷信“保健”“无糖”“低脂”“不添加香精”“不使用色素”“不含防腐剂”月饼。慎重选择过度包装、花样翻新、另类、巧立名目的高价月饼、茶叶和螃蟹等食品,不攀比、不跟风,避免浪费。
三、关于餐饮消费
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明码标价(需特别注意价格的计量单位是否完整)的餐馆,尽量不在流动的路边摊点就餐,以防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难以追溯维权。就餐时要按需点餐、文明就餐、杜绝浪费,积极响应“光盘行动”,禁食野生动物,尽量不食用未加工处理的“生鲜”食品。购买快餐或零食时要注意查验质量,并尽早食用。
四、关于咨询投诉
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要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发生消费纠纷时,可先与商家沟通协商,提出合理诉求。如无法达成和解协议,请拨打商家所在地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登录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进行投诉举报。在此号召全市市场相关经营者: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行业规范和企业自律,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切实把好产品和服务质量关,提振消费信心,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规范节假日期间市场经营行为提醒告诫函
全市市场相关经营者:
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我市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法治诚信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向全市市场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
二、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违规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
五、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六、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纠错机制,及时妥善处理消费纠纷。
节日期间,全市市场监管、发改、商务、文旅等部门将重点开展对旅游、餐饮、住宿等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反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强制捆绑销售、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市场违法行为。发现相关违法行为,社会公众可拨打1234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宜昌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
办公室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sxzc/20230914/3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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