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通知公告 >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3-11-17 17:59:37作者:佚名 来源: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出具的《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检验报告》(No:GP0223-340910054),涉及静海区1家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津凤起蔬菜销售有限公司经营的小米椒产品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8月31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江西省检验检测认证总院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对天津凤起蔬菜销售有限公司销售的小米椒产品进行抽检,2023年9月26日出具了《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检验报告》(No:GP0223-340910054),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镉(以 Cd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 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小米椒产品,经营的不合格批次小米椒产品共计13.5公斤,已全部售出。该不合格批次小米椒产品当事人购进时保留了相关资质与进货票据。截至调查终结当事人未能实际召回上述批次产品。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 项的规定。同时当事人提供了供货者的资质及该批产品的进货证明材料,能够证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免予处罚。

  

  2023年11月17日

  

  

  附件:

  


原文链接:https://scjg.tj.gov.cn/tjsscjdglwyh_52651/xwdt/gs/spcjxx/cjgg/202311/t20231117_6459088.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资讯网 d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