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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先进集体——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06 11:53:54作者:佚名 来源: 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宜昌市消费者委员会以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为目标,着力实施“五个提升”,致力于解决消费维权中的痛点、难点及堵点问题,取得了消费环境不断优化的成效。
一、提升共建合力,完善维权社会共治机制
(一)夯实顶层设计,健全共治机制
对标市政府下发的《优化消费环境提升城市消费者满意度工作方案(2020-2023)》,主动履行牵头职责,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平台优势,具体统筹协调推进各成员单位从改善消费供给、提升消费质量、保障消费安全、落实宣传责任多点发力,圆满完成收官工作。去年3月,中消协发布了《全国100个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报告》,宜昌得分83.54,在全国排名位列第10,实现了消费者满意度三年三大步的提升。
(二)规范组织建设,强化机制保障
目前,宜昌消委正在紧锣密鼓地筹办换届大会,新一届消费者委员会拟由市委市政府、行政机关、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消费者代表组成,将实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组织领导架构,持续带领全市14个县市区更有效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三)开展教育宣传,营造维权氛围
1、持续创建消委自媒体宣传阵地。两年来,“宜昌消委天天315”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推文163篇,因阅读量和关注量较大,宜昌消委微信公众号多次登上“全国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微信公众号TOP20”榜单。“宜昌消委”视频号和抖音号共发布宣传短视频98期,部分视频点击量达3万+人次。
2、持续开展消费维权教育品牌服务。一是深化消费教育基地创建,多次开展“消费体察进企业”活动。二是联合市教育局、市市场监管局等单位举办多场次“消费维权教育进校园”活动。三是发展“社校联动”模式。宜昌消委与三峡大学签署《实践教学基地共建协议书》,三峡大学先后安排4批39名学生到宜昌消委实习,实习生返校后自觉转化为《消法》的宣讲志愿者,带动校园内学法知法热潮。
二、提升消费品质,推动消费供给提档升级
(一)聚焦首发首店经济效应,促进消费提质扩容
推动《宜昌市核心商圈规划》落地,“1+7+N”商圈体系布局持续优化,商圈和特色街区功能不断完善。市政府出台《宜昌市促进消费恢复和扩大的若干措施》,深入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把恢复和扩大消费摆在优先位置,推动人气“聚”起来、消费“火”起来、市场“旺”起来。15 家首批“宜昌老字号”企业和品牌正式亮相,宜昌被列入“鮰鱼(肥鱼)美食地标城市名录”。
(二)开展旅游服务品质提升帮扶活动,促进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联合市城运中心、市文化和旅游执法支队共同开展旅游服务品质提升帮扶活动,通过开展旅游消费维权现场咨询服务、健全旅游企业维权和解机制、打造移动式水上消费维权服务站等方式,加强对旅游行业的指导帮扶,现场接受游客咨询1100余人次,向游客发放旅游消费维权咨询资料900余份,调处投诉6起。
三、提升治理能力,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一)开展医美行业专项治理工作
会同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对母婴护理机构、营利性医疗美容机构开展联合检查,组织对医美行业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点评活动,全面推广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进一步打击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召开医美行业服务提质工作推进会,在行业产生较大影响,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相关投诉实现“降量退位”。
(二)联合治理预付式消费侵权顽疾
会同市场监管、商务、教育、公安等多部门持续对预付式侵权乱象开展综合治理,分行业探索对预付资金实施有效监管。全市预付式消费纠纷治理的部门协同和社会共治机制已形成,治理总体成效明显,市场主体备案率大幅提高,预付式消费引发的群体性纠纷明显减少,消费者已逐步形成“办卡前查验备案公示牌”的消费习惯。截至目前,宜昌预付式消费发卡前备案数量已上升到553家,备案后公示率达到100%,预付式消费群体性投诉数据同比下降62.3%。
四、提升诚信意识,强化经营主体维权责任
(一)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
一是在全省率先倡导开展“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制定出台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指引》,不断完善《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单位动态名录库》,对所有承诺单位统一编号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公示。全市共有涉及商超、家居建材等14个行业1112家门店实行了“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服务承诺。截至目前,各承诺单位累计自行化解消费矛盾31.3万件,涉及金额约2336万余元。二是引导多行业市场主体入驻“湖北315消费投诉和解平台”,降低了消费者维权成本,实现投诉和解1265件,和解率达97.83%。
(二)开展大众评诚信活动
自2003年起,由市委文明办、市消委、市场监管局联合开展的“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活动,迄今已成功举办了21届,实现了“以诚信建设为抓手,引导经营者提高服务质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活动目的。2022年至2023年,在餐饮店、医疗美容两个行业中开展了“万名消费者评诚信暨消费者满意度测评“活动,共有近六十万消费者参与了投票。宜昌消委向社会公示测评结果并发布消费提示,督促参评市场主体规范、诚信经营。
(三)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
自2017年起,宜昌消委每月发布“消费者不满意榜单”。截止目前,已发布“榜单”80余期,对750余家市场主体依法实施了社会公示监督。通过全市信用约束联合惩戒机制,将“榜单”推送至市信用办,强化部门之间抽检、投诉、案件等信息共享,实现对重点经营者的精准监管。
(四)开展消费热点商品比较试验
组织开展“洗手液比较试验”,发布洗手液类产品相关检测报告及消费提示,相关比较试验结果被收录入“全国消协组织比较试验数据库”。
五、提升维权效能,构建多元维权全新格局
(一)消费纠纷化解更加多元
一是指导各县市区消委组织和成员单位持续推动社会共治。2023年全市各级消委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4355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571.67万元。二是持续深化“市县乡三级消费维权站”建设,已建成消费维权站118个,企业维权服务站点235个,实现了全市乡镇(街办)的全覆盖。2023年全市维权服务站共受理消费纠纷1639件,办结1549件,和解成功1321件,办结率94.5%,和解率85.3%。三是建立联调机制。聘请律师、法学院教授、消费维权志愿者为社会调解员,成立了宜昌市消费维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初步建立起社会参与、资源强劲、维权高效的社会联调纠纷化解机制。四是继续完善了消费维权专家团机制,充分发挥行业精英、专家们的“参谋”作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及时研究和解决在消费维权领域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合力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两法衔接机制更加健全
一是积极推进消费维权诉调对接工作,并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化解消费纠纷,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二是积极探索建立消费维权集体诉讼工作机制,通过为消费者提供诉讼程序指导,协助其收集证据,协调公益律师代理等措施,支持消费者起诉。如高新区一美发店关门跑路引发群体投诉后,宜昌消委联系安排公益律师帮助涉案消费者依法诉讼维权,并全程跟踪指导,79位通过诉讼维权的涉案消费者均已获得胜诉。高新区一游泳俱乐部关门停业引发群体投诉后,宜昌消委主动联系辖区法院协调对接,帮助近500名涉案消费者依法诉讼维权,最终通过司法调解圆满化解了这一群体纠纷矛盾。
下一步,宜昌消委将主动探索创新消费维权体制机制,把握“让消费者更加满意”这一尺度和原则,不断推动全市放心消费建设和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打造宜居宜业宜游之城的消费维权新名片。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sxzc/20240105/384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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