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全国先进集体——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01-06 12:02:04作者:佚名 来源: 湖北省消费委员会
12月号2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发布《关于表彰2022-2023年度消费维权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作为湖北省唯一一个县(市)级消委组织被授予“全国消费维权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近两年来,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坚持 “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履行《消法》赋予的各项职能,突出“共促消费公平、提振消费信心”年主题,以放心消费创建为抓手,打好“组合拳”,弹好“协奏曲”,齐心协力战疫情、迎难而上抓“六稳”、促“六保”,持续深入扎实开展一系列“放心消费在汉川”创建活动,不断优化消费环境,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受到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充分肯定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020—2022年汉川市消委会连续两年荣获“湖北省消费维权先进集体”称号;2023年度荣获汉川市三级干部大会“优胜单位”称号;2023年3月,汉川消委“三调一和”多元化解消费纠纷的先进做法被中消协以《工作通讯》的形式向全国消协组织推介;一些经验作法分别被《人民日报》、《中国市场监管报》、《中国质量报》、《湖北日报》、《孝感日报》客户端、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消费者委员会官网等主流媒体推介。
通过采取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着力提升消费者满意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环境安全度,消费纠纷解决效能显著提升,消费环境持续优化,“放心消费在汉川”品牌效应日益彰显。
2022年来,已受理各类投诉举报8459起,调处率达98.65%;全市已有(ODR)企业25家,810家经营主体入驻湖北3.15投诉和解平台,企业自主和解消费纠纷112件,消费维权投诉量同比下降10%;已认定命名52家“诚信经营 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商户)和18家消费维权服务示范站,13家“放心消费共建优胜单位”和先进基层分会;共印发《消费维权简报》24期,发放宣传资料5万余份,发布各类消费提示警示38条;已有48家施行“无理由退换货”制单位,累计退货2.45万余件,退货总金额超62万余元;组建省级消费教育基地2家、汉川市级消费教育基地7家;依法依规约谈劝谕消费投诉居多企业37家,成功调处跨省入住酒店受伤、跨区域家居定制合同消费纠纷案、电梯超期“服役”、美容院、瑜珈馆、教育培训预付式充值“跑路”、保健品虚假宣传等典型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纠纷286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20余万元。
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七个方面:
(一)围绕组织建设,夯实创建“大消保”。坚持以市消委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为中心,实行横向公开评议评价,纵向量化目标考核的思路,依照《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章程》如期成功换届成立汉川市消费者委员会十二届理事会;成立以市委常委、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的汉川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督导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定期和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完善信息互通、协作配合等社会联调机制, 构建领导有力、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大消保”工作格局,确保各项工作运行有序。
(二)围绕年主题宣传,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召开汉川市消委十一届二次理事会议,总结部署消费维权工作;采取城乡联动、社会互动的形式,组织举办座谈会、大型现场咨询服务、万人签名、消费维权知识竞赛等丰富多彩的“3·15”纪念活动,进一步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让年主题家喻户晓;积极推进消费教育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进景点活动,通过开设“消费课堂”,“消费维权走进直播间”创建“消费教育基地”、组织开展“消费体验”活动等,扩大消费教育和引导工作的社会覆盖面,普及消费维权知识;先后利用各类媒体发布元旦、春节、端午、中秋、国庆节、医疗美容、“中高考”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如何防范养老诈骗、谨防预付卡变成“吞钱”卡、建材家居避坑指南等消费警示,提醒防范各类消费陷阱。
(三)围绕民生领域重点,强化经营服务监督。以人民群众日常生活“衣食住行游购娱”等消费领域为重点,突出抓好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校外培训“平安消费”、医美行业、家居建材等一些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和消费领域实现“靶向式”治理,筑牢安全屏障,护航高质量发展;积极与司法机构、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编织社会监督“天网”,设立“投诉榜”,进行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公开揭“丑”,倒逼不良商家整改,筑牢消费维权共建共治“保护网”。
(四)围绕诚信守法经营,持续放心消费创建。2022年初,汉川市委、市政府印发川发[2022]1号文件,吹响“持续开展放心消费创建,优化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促进经济增长、保障改善民生,助力乡村振兴”的进军号角。随后,围绕创建目标,出台创建方案,召开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动员会、推进会,掀起深入开展创建活动的热潮;积极推行“线下实体店七天无理由退货”,督导经营主体严格履行“食药无伪劣、商品无假冒、服务无欺诈、投诉无障碍”承诺,开展向生产领域延伸等多层面、广覆盖的放心消费创建。
(五)围绕调解消费纠纷,完善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探索,主动作为,成立汉川市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公开选聘消费维权志愿者监督员40名,融合维权力量,进一步建立健全市消费维权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三调一和”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行业调解、企业和解)联调联处、领导有力、各司其职,齐抓共管,运转高效的多元化解消费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提升处置效能,有效推动社会共治。
(六)围绕创新社会管理,巩固维权网络建设。本着“先行试点,全面推进”的原则,结合规范“一会两站”建设,力争使市场、超市、大型企事业单位营业部、旅游景点等建立维权服务站、延伸消费维权触角,打通消费维权“最后一公里”;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消费维权站和五城同创、和美乡村建设,在条件成熟的区域还要细化标准、流程指导建立“消费教育基地”,从而不断增强消费者的维权意识。
(七)围绕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能力水平。全市各级消委组织还深化党建引领,先后组织开展“疫情防控”、“学党史、悟思想、开新局”、“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访百企、问百计、解百难”、“大兴调查研究”“千家企业评部门”“乡村振兴”等活动,不断规范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做好新时期消费维权工作的综合能力水平。
原文链接:http://www.hub315.org.cn/hub315Html/sxzc/20240104/3842.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