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讯通中心

欢迎访问打假资讯网!
当前所在:首页 > 举报台 >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八项举措打击“鬼秤”

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八项举措打击“鬼秤”

发布时间:2024-10-15 05:08:34作者:佚名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服务中心

  为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部署的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精神,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自治区市场监管局研究并部署在全区内开展打击“鬼秤”专项行动。制定了八项举措,迅速推进。

  及时召开推进会,迅速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印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继续加强集贸市场、道路交通、加油站三大领域在用强检计量器具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明确重点任务,提出实现目标。2024年6月4日,召开全区整治“鬼秤”专项监督检查视频推进会,3次全区同步统一时间,统一范围对电子计价秤市场开展雷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检定周期、具有作弊功能电子计价秤等计量违法行为,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大的震慑力,营造综合整治良好氛围。

  创新建立健全工作监管机制,形成监管合力。采取专项监督检查+检定服务+计量宣传教育+计量诚信自我承诺+明察暗访+主动向社会征集计量作弊线索+雷霆行动+手机变砝码+日常监管等方式。建立“季”调度工作机制,在增强市场监管部门内部合作基础上,主动深化与公安、城管等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消除监管盲区。建立厅级联席会议制度、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开展联合执法,实现信息互通共享、结果互用共认,形成全社会监管合力。

  组织明查暗访,加强正向宣传曝光典型案例。开展对集贸市场、海鲜饭店,商场超市、早市夜市流动商户等领域的暗访活动,发计量宣传知识手册,向群众普及有关计量器具防作弊知识,切实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等多种媒体正面对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进行曝光,有力震慑了不法企业和不法分子。

  完善分类监管措施,强化经营者和主办者的自主管理意识。对集贸市场、超市、餐饮店等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要严格依据《计量法》和《集贸市场计量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引导主办者和经营者制定计量管理及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制度,建立计量器具管理台账和计量违法行为处罚机制,依法配备计量管理人员和设立公平秤,定期开展自检自查,落实强检计量器具登记造册、向当地市场监管备案制度,强化经营者和主办者的自主管理意识。

  加大社会监督,畅通老百姓投诉举报渠道。12345投诉热线方便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形成强大的社会监督网。高度关注投诉举报情况,及时回应,加强分析汇总,做到事事有回应,件件有落实。

  向社会征集计量作弊线索,让老百姓知道市场有人管。8月开始,计量处再次向社会广泛征集计量作弊线索,赤峰等地的群众举报线索,立即处置,让老百姓知道市场有人管,同时进一步加大对计量举报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维护了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市场计量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建立计量监管执法铁军。利用好内蒙古计量人才实训工作站,培训一支40人左右的计量执法铁军,开展计量加油机(电子计价秤)防作弊实训,加强计量监管及执法队伍建设,形成全区日常监管检查合力。

  手机变砝码,购物更放心。同时开展手机变砝码活动,把手机称重作为便携式砝码,让老百姓可以快速识别计量作弊行为。

  截至目前,全区共出动执法人员22400人(次)、检查市场主体11900家、检查电子计价秤36655台,查处不合格电子计价秤196台,查处计量违法行为164件,罚没款90680元。创新监管模式,进一步建立长效计量监管机制。在此次专项整治中,建立健全了电子计价秤管理制度,通过了《商品交易场所公平秤设置与管理规范》审评,注重加强对在用计量器具的长效监管机制建设。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在计量器具的流通和使用环节推进诚信计量体系建设。积极推进诚信计量自我承诺制,增强了经营者的诚信计量意识,落实了经营者的计量主体责任,切实巩固了专项整治的工作成效。

  


原文链接:http://www.nmg315.com.cn/baoguangtai/285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本站部分信息由相应民事主体自行提供,该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应由该民事主体负责。打假资讯网 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本网部分转载文章、图片等无法联系到权利人,请相关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
北京国信涉农资讯中心主办主办 | 政讯通-全国政务信息一体化办公室 主管
打假资讯网 djzx.org.cn 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10-56212737 15311203802 010-53326578
监督电话:13261336050,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10-57028685
第一办公区: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6号新闻大厦5层;第二办公区:北京市西城区砖塔胡同56号西配楼
邮箱:spaqfz@163.com  客服QQ:2477399413 通联QQ:2243561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