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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贵州省消费者协会“双十一”网络购物消费提示

发布时间:2024-10-26 08:34:35作者:佚名 来源: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双十一”将至,各电商平台将开展各类促销活动,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省市场监管局和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网络购物时注意以下几点。

  一、理性选择商家,谨防网购诈骗

  消费者在购物时,谨慎选择电商平台和交易对象。首选资质全、信誉高、口碑好的合法网络交易平台,切勿在非正规电商平台购物消费,以免商品质量或售后服务没有保障。不要随意点击非官方的陌生网页、弹窗邀请、网址链接。要高度警惕非自营平台的高额返利、红包、中奖付费等链接和二维码,谨防因信息泄露导致资金安全风险。切勿对个人账户直接转账付款消费,防范交易风险。

  二、识别网购“套路”,认清虚假优惠

  对于各大电商平台推出的先买后还的借贷方式购物,消费者要量入为出,适度消费。要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如,定制商品,鲜活易腐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交付的报纸、期刊等不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规定。购物时,消费者要尽量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交易量较大和评价较高的购物网站,避免购买到劣质、不合格商品;避免被虚假打折行为所蒙骗。

  各大电商平台推出的“官方立减”“跨店满减”“回购礼”“津贴卡”等营销方式层出不穷,购物时要了解各类商品优惠券、红包、预付定金等的使用条件、方法,规避消费陷阱和风险。消费者在网购时请注意辨别商家营销套路,注意商品平时售价,当心虚假打折优惠。

  三、盲目囤货不可取,按需购买不浪费

  “双十一”期间,受电商各种促销活动刺激,消费者容易冲动消费,购买超出实际使用需求量的商品。消费者要理性选择商品,不盲目下单。消费者在购物时切莫贪图便宜而囤货,特别是不要囤积食品类等有保质期限的商品。不盲目跟风网红主播,不要轻信绝对化的营销用语,坚持理性消费、按需消费,避免“冲动下单”之后造成浪费。

  四、保留购物凭证,依法维护权益

  消费者网购时要提前了解退换货政策,保留购物的聊天记录、订单信息、支付信息、促销优惠截图等凭证,作为消费维权证据。一旦发生消费纠纷,要尽快与卖家或购物平台联系解决,协商不成可选择向平台或平台所在地、卖家实际经营地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

  省市场监管局、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当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热线或向当地消协反映,也可登录全国12315网站、小程序、公众号投诉举报。


原文链接:https://amr.guizhou.gov.cn/jdhy/hygq/202410/t20241021_8596115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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