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保健养生遭遇纠纷 消协调解迎刃而解
发布时间:2021-03-27 04:15:49作者:佚名 来源: 甘肃省消费者协会
【简介】
2020年3月,消费者郭先生在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大高原足疗店拔火罐,共消费348元。因工作人员操作失误将其后背拔出水泡,经医院检查诊断消费者背部8%烧伤,需要住院进行治疗。消费者住院期间共花费医疗费用和误工费总计15000元。消费者和经营者多次沟通协商,要求承担相应的费用,终未达成共识。故投诉至兰州市城关区消协分会请求帮助。
【处理过程及结果】
消协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分别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投诉事例的了解调查。经核实,消费者反映情况基本属实。消协分会工作人员在调解中告知经营者,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因经营者操作失误导致消费者拔罐时背部烧伤,理应赔偿消费者的医疗费、误工费及相关合理费用。经过调解,最终,经营者同意给予消费者一次性赔偿20000元。
【评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了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在本案中,大高原足疗店在为郭先生提供拔罐服务的过程中,因工作人员的操作失误导致郭先生烧伤,造成郭先生的人身损害,大高原足疗店应承担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前段“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条:“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本案中工作人员在执行工作任务中因操作失误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应由用人单位即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大高原足疗店承担侵权责任。郭先生有权请求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大高原足疗店承担侵权责任,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近年来,随着养生保健行业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消费者选择去养生馆、足疗店等场所享受按摩、推拿、拔罐等保健服务,工作人员一旦操作不慎会存在对消费者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可能。因此,作为经营者,相关单位应增强对工作人员技术水平的培训,提高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对于体质不适宜进行拔罐的消费者,应在服务前作出明确的告知和警示。作为消费者,在进行拔罐这类与人体直接接触的技术项目之前,应擦亮双眼,谨慎选择有资质、有口碑的正规门店,以获得更安全、更舒适、更放心的服务体验。
事例提供者:兰州市城关区消费者协会
原文链接:http://www.gs12315.com/web/msgshow.action?psite=html&sId=52&typeCls=11&clssi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