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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快递服务注意这四点 避免消费纠纷

发布时间:2021-07-17 13:58:03作者:佚名 来源: 广州市消费者委员会

  随着网购的盛行,人们对快递业务需求开始大幅的上升,物流、快递服务已与广大市民的生活密不可分。但网购在极大方便用户的同时,也导致了一系列快递纠纷事件的不断发生,快递公司与消费者之间不时出现纠纷,近日,宝安区消委会接到多宗关于物流快递产生的消费纠纷投诉。

   

    案例1:急用件迟迟未能送达

   

    消费者张先生诉称,其在某电商商城购买一批药品,由于家里有病人,急用药品治疗,该药品由广州发出寄到深圳,次日物流到达深圳,但已超过一星期,物流一直显示在派送当中,期间张先生也多次联系物流公司与投递员,得到的回复都是安排派送中,却仍未收到货物。

   

    经过调解,快递公司已将货物派送给李先生,并表示歉意。

   

    案例2:已保价快件丢失未获全额赔偿

   

    消费者李先生诉称,其委托该商家将价值310美元的助听器寄往新加坡,但是货物因物流公司的失误造成丢失,李先生已购买相关的保价服务,需要商家全额赔偿。商家却在赔偿金内扣除30美元,只赔付280美元。

   

    受理此案件后,宝安区消委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李先生成功全额获赔。

   

    上述快递服务消费纠纷不时发生。宝安区消委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享受快递服务方便快捷的同时,还请注意以下几点:

   

    1、选择正规的、规模较大、信誉良好、经营时间久的快递公司;

   

    2、快递物品之前要仔细查看托运单,并详细阅读背后的条款内容,在邮寄贵重物品或易损坏物品时,要办理保价业务;

   

    3、全面、清晰地填写快递单,查看快递单内容是否包括货物名称、数量、价值、到货日期、运输方式、取货方式、收货人以及联系方式等。填写时注意阅读运单背面条款,并清楚填写运单,尤其是托运物品的名称、数量;

   

    4、在收取快递时“先验货后签收”。“先验货后签收”是保障消费者自身权益不受侵害的基础,一旦发现货物有问题,在收集好索赔证据的前提下,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如发现物品丢损,尽量与投递员书面确认丢失情况,保存证据,及时维权。

  


原文链接:http://www.guangzhou315.cn/show-9-21847-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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