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直播间抢到特价商品却迟迟不发货?四川省消委顾问律师来支招
发布时间:2021-11-19 21:44:04作者:佚名 来源: 四川315消费维权网
直播间抢到特价商品却迟迟不发货、网购食品收到后变质找谁说理、实际收到的赠品与宣传不符……遇到这些情况,消费者该怎么办?11月8日—12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了第十期“月月315”律师答疑活动,期间收到许多网友提问,北京兰台(成都)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冯咏、北京通商(成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黄磊为消费者答疑解惑。现汇总整理部分典型问题,遇到类似情况就这么办。
问题一:直播间抢到特价商品,但商家迟迟不发货,还要等多久也说不清。消费者只能退款吗?商家算不算违约?
冯咏律师:从法律意义上来讲,下单拍下商品并付款后,就等于和商家签订了买卖合同,且合同已成立。因此,商家就应该履行交货义务。如果商家以缺货为由无法发货,就构成了违约。根据《民法典》577条相关规定,商家应该向消费者承担继续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或是赔偿损失的违约责任。消费者则可以要求商家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也可以要求商家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交付商品。
问题二:在电商平台申请上门取件,但快递多次擅自更改取件时间,均未提前沟通,导致物品迟迟没有寄出,请问该找谁负责?
冯咏律师:此行为是快递公司违约,应该找快递公司负责。如有必要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六十五条规定:邮政企业和快递企业应当及时、妥善处理用户对服务质量提出的异议。用户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邮政管理部门申诉,邮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并自接到申诉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答复。
问题三:网上买的冷冻食品,客服承诺2日送达,结果等了6天才收到,东西都臭了,商家称由于快递耽误时间,该找快递公司赔偿,但快递说没有承诺过2日送达。我该找谁赔呢?
黄磊律师:根据合同相对性原理,快递公司与商家构成运输合同关系,但与消费者并不存在合同关系。而商家与消费者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商家作出货物2日送达的承诺构成买卖合同的一部分,2日未送达即构成违约,且因商家违约行为导致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故消费者可依据《民法典》第563条第1款第(一)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之规定要求退货或更换商品,且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并依据《民法典》第566条要求商家承担违约责任。商家因快递公司原因受到的损失,由两者订立的运输合同另行处理,与消费者无关。
问题四:参加双十一预售买的商品,客服说因为超出库存,只能申请退款。这合理吗?商家不是应该知道库存才发售 吗?
黄磊律师:不合理。消费者与商家订立买卖合同,商家的主合同义务、主要债务为提供商品,因为库存不足原因导致无法履行义务,应属违约行为,消费者可以依据《民法典》第577条之规定要求商家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如更换其他同价格商品)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此外,对于预售时支付的定金,根据《民法典》第587条之规定,由于收受定金的商家不履行债务,故应当依据“定金罚则”向消费者双倍返还定金。
问题五:宣传称有5份赠品,收到快递发现赠品数量和宣传不符,客服说名额有限、赠品有限,但并没有提前告知,是否可以要求商家补发或者补差价?
黄磊律师:若商家宣传时称有5份赠品,根据《民法典》第473条第2款之规定,该宣传内容应当构成要约,故属于消费者与商家订立合同时的条款,商家赠品有限的意思表示并未在合同订立前向消费者提出,故在消费者与商家订立的合同内并无该“赠完即止”条款。商家未提供部分赠品,属于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消费者有权依据《民法典》第582条之规定要求商家承担继续履行(即补发)、减少价款等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c315.com.cn/new_show.aspx?id=7660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