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 习近平: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弘扬企...2020-07-22
- 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宏进农副产...2020-07-15
- 黑龙江市场监管系统突出“六个结...2020-07-15
- 习近平向中国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2020-08-27
- 青海省海西州开展“两品一械”行...2020-07-15
- 2020线上智博会区块链应用创...2020-07-15
- 习近平对“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2020-08-07
- 李克强同德国总理默克尔举行视频...2020-06-12
- 厦门丽厦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召回部...2020-07-15
- 判了!北京康佰馨大药房董事长卖...2020-07-15
中共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党支部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3-25 19:34:27作者:佚名 来源: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省局党组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4月25日至6月11日省局党组第二巡察组对河北省消保中心党支部进行了常规巡察。7月1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巡察整改责任情况
消保中心党支部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局党组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7月15日省局党组第二巡察组向消保中心党支部反馈巡察意见后,中心党支部于7月1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研究部署会议,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省局党组巡察工作部署要求进行了专题学习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中心党支部严格落实省局党组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直面问题,剖析原因,查找症结,着力解决巡察组反馈的突出问题,全面推进中心党支部在党的政治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实抓好。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为扎实做好省局党组第二巡察组巡察消保中心党支部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全面压实整改工作责任,消保中心成立以中心党支部书记王守用任组长,组织委员兼宣传委员赵耀伟、纪检委员史双成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组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整改的总体部署和统筹协调推进工作。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纪检室。中心党支部紧扣巡察反馈4个方面24个问题,研究制定了《关于省局党组第二巡察组对消保中心党支部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支部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主持召开4次会议,专题研究落实巡察整改工作,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中心党支部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支部紧扣政治责任,聚焦职能职责,联系学习、工作、思想、作风实际,深入查摆出11项29个突出问题,提出六条整改措施。
(三)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任务。中心党支部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巡察整改工作要求,深刻剖析原因,坚持举一反三,逐条逐项研究整改措施,形成了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做到领导责任到位、任务分解到位、工作部署到位、制度机制到位。
(四)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中心党支部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严格按照《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同时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修订完善14项工作制度,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际成效。
二、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针对省局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梳理出的4个方面24个具体问题,截至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局党组工作要求还不够深入方面
1.关于“理论武装还不够系统深入”的问题
(1)针对“理论武装不够扎实”的问题。一是加强党员学习制度落实。制定党员学习计划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深刻领悟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局党组工作要求。定期对党员学习笔记进行检查和评比,确保学习制度落到实处。二是持续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党支部为全体党员购买《让群众过上好日子—习近平正定足迹》《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等书籍,并将其列入“三会一课”学习内容。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明确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来抓,制定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为全体党员发放党的二十大学习辅导资料,全体党员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写心得、谈体会,在学通弄懂做实上下功夫。在党员活动室打造党的二十大主题党建文化墙,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带头讲党课。组织全体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网上答题活动,进一步加深全体党员对党的二十大精神的认识理解和把握。
(2)针对“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牢固树立智慧维权意识,建立智慧维权体系,围绕重点民生消费领域,立足消费维权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和推进智慧维权信息化建设。二是构建消费教育矩阵。依托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开通视频号,打造“纪小宝”消费维权宣传矩阵。开通消费维权云课堂,普及消费知识,督促经营者合法经营,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3)针对“落实上级批示不及时”的问题。一是制定了《消保中心贯彻落实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会议精神实施办法》,明确落实上级批示、指示和重要部署的时限、责任、方法、程序,确保贯彻落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二是开展当好“四员”活动,落实上级关于消保工作批示的要求。认真处理投诉,当好消费者“保护员”。2022年指导全系统受理消费者投诉26038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00万元;开展社会监督,当好守法经营“监督员”。开展停车场服务、农村快递、餐饮浪费调查,督促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加强消费教育,当好消费维权“宣传员”。依托消保委微信公众号开通视频号,打造“纪小宝”消费维权宣传矩阵,制作老年消费欺诈、暑期青少年沉迷网游等专题教育小视频40余期,发布消费提示警示200余篇;强化联合协作,当好社会共治“协调员”。成立了消保委律师团和专家库,建立了13家行业消费维权联络站和17家消费者投诉服务站,依托社区建立消费维权志愿者社区服务站百余家。认真落实“稳住经济大盘”系列部署,开展“共促消费公平、扩大消费需求”大型公益活动。9月在中国工商出版社主办的第四届市场监管领域社会共治大会上,河北省消保委申报的“冲破疫情影响 营造舒心消费环境”“十个一”举措推进社会共治案例荣获非政府类十大优秀案例第四名。
2.关于“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还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工作谋划不够深入”的问题。一是细化2022年度重点工作。从提升投诉调解、社会监督、教育引导、调查研究四项能力,发挥各级消保委组织的基础作用、桥梁作用、平台作用、引领作用和京津冀消费维权联盟的合力作用等5个具体方面开展消保维权工作。二是对中心制定的各类计划、方案进行自查自纠,举一反三,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针对“落实省局党组有关要求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制定党员学习计划表,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每周集中学习半天,深刻领悟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省局党组工作要求。二是充分发挥中心党支部示范带动作用,认真传达学习省局党组重要会议精神,制定贯彻落实措施,确保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同时对近期重要会议、文件精神进行梳理,确保学习传达到位,贯彻落实到位。
3.关于“落实全面深化改革要求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谈心谈话不及时”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党内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谈心谈话制度,深入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二是修订完善《消保中心谈心谈话制度》,明确谈话范围、对象、次数等内容,纪检委员定期监督该项工作的落实。三是中心党支部采取个别谈话、集体座谈、利用工作之余谈心等多种形式,开展约谈提醒、谈心谈话40余人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提升中心党支部的战斗力和执行力。
(2)针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一是进一步明确《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各项规定,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管物的良好风气,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到实处。二是中心党支部在研究“三重一大”决策事项时,邀请纪检人员列席监督,确保集体决策制度真正落到实处。认真落实重大事项议事制度,凡大额资金使用都经支委会议讨论研究并按审批权限报请省局审批。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任务还有不足方面
1.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的不实”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党内法规不到位”的问题。一是专题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严格按照支部换届要求执行,加强监督,确保结果准确。同时明确责任,组织委员做好监督,全面加强中心党建工作。二是组织全体党员开展党内法律法规学习,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把学习党内法规与贯彻中央、省委、省政府、省局决策部署结合起来,提升干部职工能力素质,推动消保中心党建工作高质量发展。
(2)针对“党小组活动次数不符合标准”的问题。一是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列入党员学习计划,把《条例》内容学通、弄懂。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按照规定开展党小组活动,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三是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保中心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党支部建设。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深入”的问题
(1)针对“省消保中心印发的《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党风廉政风险点制度》,存在制度不够全面,部分条款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指示和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会议部署要求。二是支部书记亲自安排部署、过问、协调和督办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确保第一责任人责任有效落实。三是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从加强政治监督、支部建设监督、重点人员管理、作风纪律专项整治等15方面开展监督。四是深入排查出重点岗位、重点工作中五个方面9条廉政风险点,制定了15条具体防控措施,落实到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确保从源头防控廉政风险发生。五是修改完善《消保中心党支部党风廉政风险点排查及防控制度》。增加了廉政风险排查流程和防控措施,进一步提升廉政风险排查精准度,健全完善防范措施。
3.关于“工作方案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1)针对“工作方案落实不彻底”的问题。一是认真学习研究省委、省政府重要会议精神,对重要工作的指示、批示、实施方案,中心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消保中心党支部开展“一支部一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消保中心党支部行风建设实施方案》等具体贯彻落实措施。二是按月制定党员教育学习内容计划表,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评比和通报,确保学习制度落到实处。三是加强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建设,2022年度组织青年理论小组开展学习6次,促进学习效果提升。
(三)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深入方面
1.关于“领导班子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1)针对“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到位”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人员专题学习《“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规范集体决策程序、健全民主决策机制、强化监督检查措施、提高决策水平。二是据实重新修订《党支部议事程序》、《主任办公会议事规则》、《“三重一大”决策实施细则》制度,明确“三重一大”议事会议类别,确保各项制度的指导性和操作性。三是修改《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办法》、《招标管理办法》,统一对大额资金支出的相关管理规定。
(2)针对“开展党务工作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的问题。一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省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全面落实《通知》要求,规范中心党务工作。二是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保中心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从14个具体方面规范消保中心党组织建设工作。
(3)针对“组织生活会质量不够高”的问题。一是学习中央、省委、省局党组关于组织生活会的有关文件和要求,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标准要求。二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程序,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严格按照程序召开。三是有针对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会上支部深入查摆出11项29个突出问题,提出六条整改措施。党支部和支委聚焦巡察反馈意见,深挖思想根源、明确整改措施,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2.关于“人才队伍建设亟待加强,干部交流任命制度需要完善”的问题。
(1)针对“未发现中心对专业人才培训的制度和文件,干部选拔公示时间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时间之前”的问题。一是制定学习计划。把党的组织路线选人用人政策学习同政治理论学习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组织全体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论述、《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以及省局《事业单位聘用管理办法》等12个管理制度文件精神,做到全员学习、全员普及,并长期坚持,形成常态。三是按规定调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纪实表》时间,修改完善《科级干部任免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内容,优化任免职备案程序,提高实施的普遍性和操作性。
3.关于“选人用人还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履行选人用人职责不到位”的问题。一是集中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二是中心党支部认真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坚决把牢党管干部的原则,研究制定选拔任用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
(2)针对“选人用人导向不鲜明”的问题。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和科室负责人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落实好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新时代人才工作理念。二是完善绩效目标考核办法,把考核结果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依据。三是多措并举做好人才队伍建设。补充制定《消保中心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全面提升消费维权队伍干部职工素质;组建专业委员会,根据专业范畴聘请相关专家加入委员会队伍,共同开展消费维权相关工作。四是调整中心综合科室和业务科室人员分配,加强业务科室人员力量。五是拓宽晋升渠道,鼓励干部职工考取相关专业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提高人员待遇水平。六是按照岗位设置使用干部,尽量避免干部交叉使用。
(3)针对“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严格”的问题。一是修改完善《科级干部任免职备案管理办法》相关内容,优化任免职备案程序,提高实施的普遍性和操作性。二是健全中心选人用人制度,新制定《档案管理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从严管理干部暂行办法》《关于加强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实施意见》等制度办法,通过完善制度体系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新格局。三是规范干部档案信息审核管理,确保干部人事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四是按照实际情况调整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内容。加强对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会议记录真实、准确、完整。
4.关于“基层党建工作弱化”的问题。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一是健全党建工作机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消保中心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通知》,支部书记为党建第一责任人,党建工作统筹安排,定期研究,形成党建与业务齐抓共管的工作责任机制。二是丰富党建工作内容。积极开展“当好‘四员’促维权”党建品牌创建、“党员服务社区双报到”、“先锋志愿者服务”、“联学共建”等党建活动。
(2)针对“‘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开展党务工作者党建业务知识培训,提升基层党建工作者的能力和水平。二是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有关规定,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党的组织生活规范化。三是认真规范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
(3)针对“党员发展工作有不足”的问题。一是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发展党员流程五个阶段25个步骤进行认真梳理。二是要求入党积极分子对发展党员的流程、步骤熟练掌握,从自身规范入党流程。三是组织委员对发展党员工作负总责,认真审核相关资料,履行相关程序。四是党支部对1名已病故的入党积极分子做出对其进行终止培养的决定,履行终止培养入党积极分子手续。
(四)对巡视、审计反馈的问题整改还不够到位,长效机制未有效落实方面
1.关于“整改方案针对性不强”的问题。
(1)针对“2020年的5份巡视整改清单,其中‘整改措施’栏内容完全相同,‘整改成效’填写不规范”的问题。一是中心党支部对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再次开展“回头看”,认真梳理,落实措施,抓实成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二是消保中心党支部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开展整改工作。适时开展“回头看”,查漏补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对省委巡视反馈的需要长期坚持整改的问题,继续完善整改措施、持续推进整改力度。同时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持之以恒抓好各项工作,巩固深化巡察成果。
2.关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的问题。一是支部书记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不断解放思想、理清思路、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确保巡察整改各项工作落地见效。8月支部书记带队先后到定州市、保定曲阳县、张家口蔚县,深入企业、超市、社区进行调研。二是中心党支部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实践导向、效果导向相统一、坚持立行立改,即知即改,共制定整改措施81条,约谈提醒40余人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明确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3.关于“审计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彻底”的问题
(1)针对“2019年内审报告中提出‘合同填写不完整’”问题。一是认真梳理2019年以来的财务报销票据合同,完善报销手续。二是进一步完善了《合同管理办法》。规范合同格式,规范印章管理,规范填写合同有关台账。三是全面完善租车报销手续,加附长期定点租车协议。《燕赵消费》杂志、《制度汇编》印刷费补附了发行记录。四是加强财务审核管理。加强财务制度、财经法律法规学习,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财经法规,严格落实工作程序、明确工作责任。
三、完善长效机制抓整改
目前,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省局党组巡察工作部署要求,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导落实,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
(一)强化理论学习,增强规矩意识。进一步严格学习日制度,落实党员干部理论学习相关要求,使全体党员干部真正将学习融入日常、学深悟透,以知促行、以行促改,切实做到捍卫“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加强支部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党支部班子成员要进一步强化党建“主业”意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主动担责、认真履责、切实尽责。把党建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做到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以系统思维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持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业务,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高质量发展。
(三)坚持持续整改,完善长效机制。在整改问题的同时,认真查找深层次原因,从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制度体系、创新管理方式、夯实基础工作等方面,逐步建立起堵塞漏洞、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311-86066662;邮政信箱:石家庄市体育南大街316号;电子邮箱:bgsh315@126.com。
中共河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支部委员会
2023年3月9日
原文链接:http://scjg.hebei.gov.cn/info/93263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